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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刊号:ISSN:2096-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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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互联网+物流金融”的平台型物流企业研究

时间:2019-12-17  点击:583


       

胡滢

摘  要:物流金融顾名思义就是物流与金融的有机结合,随着物流行业与金融行业的蓬勃发展,这两个行业进行了有效的结合,这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了两个行业更好地发展。同时随着互联网的不断进步,将互联网与传统的物流金融相结合,进而形成了平台型物流金融企业,在“互联网+物流金融”的推动下,平台型物流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并不断改变着物流金融的市场格局。该文就“互联网+物流金融”的平台型物流企业进行了研究,为今后该类企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物流金融  平台型物流  互联网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9)02(c)-0213-02

1  “互联网+物流金融”的平台型物流企业发展特点

1.1 物流结算电子化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物流结算方式逐渐被第三方支付所取代,物流企业在进行配送过程中,买卖双方可以直接进行交流,直接进行相应的收货结算等,由于第三方支付较为方便,同时也是当前结算的一个趋势,主要是采用支付宝、微信等,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在结算时采用这种方式支付,物流结算越来越呈现出电子化特点。

1.2 质押物虚拟化

伴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深入我们的生活中,物流企业在运行中开始采用虚拟化的货币进行运作,其中包括电子现金、电子银行等。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应用互联网,一些实体型的企业为了扩大自身的销量开始在网上进行买卖。除此之外,物流金融中的质押物凭证、应收货款、应付货款等单据业在朝着虚拟化、电子化形式发展,这样物流企业只需要在信息系统上对质押物的信息加以确认便可,这极大地提高了物流企业的工作效率与安全性。

1.3 物流金融服务平台多样化

传统的金融机构以银行为主体,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物流企业的快速发展,而“互联网+”的引入使得物流企业在仓储、运输、配送等物流环节可以直接与贸易交易双方进行沟通,这便有利于物流企业积攒客户的相关信息,促进上下游业务的发展,实现以物流企业为主导的物流金融服务平台。

1.4 服务内容定制化

近些年来物流金融服务平台企业越来越多,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强烈,而且企业之间的相同之处也很多,这就为物流金融企业的更好发展埋下了隐患,为此,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其服务内容就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定制化服务。

2  “互联网+物流金融”的平台型物流企业现状

2.1 模式存在问题

虽然“互联网+物流金融”的平台型物流企业已经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其模式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方面是中小企业在进行融资上经常会出现各种困难,这样就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而且中小企业业务规模较小,抵押的静态资产较为缺乏,其信用等级较低,这些均影响到其业务的长足发展。另一方面,业务风险难以控制,一些金融机构不能很好地对企业的信誉进行一一核对,造成信息不对称现象,同时对于一些物流企业的各种水平不能很好地进行监管,使得存在的一些风险不能被很好地把控。

2.2 银企间沟通的信息化水平低的问题

各个物流金融企业需要对质押物的信息进行详细的沟通,虽然当前各物流企业与金融企业的信息系统较为完整,但在沟通上仍是以人工沟通为主,并没有实现信息系统的自动对接,使得在监管问题上效率较低,信息化的水平也低。

2.3 物流企业被动盈利的问题

物流金融业务在操作过程中环节较为复杂,涉及到的金融知识也较为广泛,但事实上一些物流金融企业在人力物力上并不能达到要求,在业务往来中也处于一种被动的位置,使得所赚取的手续费处于被动盈利的状态。

2.4 重复质押的问题

物流金融企业在对待质押动产问题上并没有进行统一的登记,银行之间的质押数据是不能进行共享的,如果一些企业利用其中一项质押产品在不同的金融机构中进行两次以上的质押,这时就会给全社会动产质押带来极大的风险。

3  “互联网+物流金融”的创新发展对策

3.1 物流金融主体多元化

当前随着互联网信息的发展,其不断向着开放性趋势发展,这就为物流金融主体的形成提供了极大的条件,其中物流企業、电商企业与制造企业等均成为了物流金融企业的主体,这些主体可以有效的对中小融资企业的货物进行严格的监管,并与金融机构进行信息交流,进而达到物流金融主体的多元化。多元化趋势使得物流金融的主体越来越多,主体之间的相关性也大大增强,这便提高了资金转化的速度,为各行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3.2 建立虚拟质押模式

传统的质押模式需要将质押物存放到指定的仓库,并实时对质押物进行监管,这样一来既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也给质押物的安全带来极大的风险,为此,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虚拟质押模式就越来越受到大家的欢迎。该模式是将质押物在物联网与大数据等技术下进行高度的信息化,将质押物与单据进行一一对应,采用物联网技术对动产进行实时监控,将质押物所需的信息通过互联网传到网络,逐步达到信息化与数据化的目的,这样就大大降低了质押物在重复质押过程中出现的风险。

3.3 建立全面的网络化信用系统

物流金融企业在“互联网+”的发展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互联网的出现为物流与金融企业的各项业务提供了信息的共享,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风险,为了有效地规避这些风险,就需要建立全面的网络化信用系统,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市场参与者,并给予他们强大的决策支撑,为他们的决策提供保障。

3.4 培养具备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

人才始终是一个行业不断发展的关键,为此物流金融企业应当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互联网+物流金融”企业所涉及到的领域众多,且需要深入对这些领域加以认知,这就加大了对人才的要求。但就目前来看,具备这方面的专业人才较为缺乏,为此需要加强物流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并不断培养专业人才的创新能力,进而促进物流金融企业朝着创新方向不断前进。在培养专业人才上,一方面,加强对物流金融工作人员内部的培训,对物流金融的知识进行宣讲,对一些技能型业务进行定期操作考察,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操作的熟练度。另一方面,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可以与高校进行合作,设置专门的物流金融课程,从而不断输出物流金融专业人才。

3.5 提高物流金融风险防控创新能力

当前物流金融企业要想快速发展就需要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但经济发展的背景并不乐观,这就为物流金融企业的创新带来了极大的风险,为此物流金融企业需要提高自身的风险防控能力。一方面,需要对融资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详细的核查,对所提供的资信情况进行科学的分析,对质押物的价值进行合理科学的评估,进而确保融资企业的资信真实可靠。另一方面,需要根据物流金融企业的流程制定标准化的合同范本,防止出现因模式差异带来的风险。除此之外,要加强对企业保证金、第三方物流、融资企业的运营状况等进行动态监管,切实掌控企业的各个操作流程,从而降低风险的出现。

4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物流金融企业与互联网已经密不可分,主要体现在物流电子化、质押物虚拟化、服务多样化等,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此,需要加强对“互联网+物流金融”平台型企业的研究,并不断创新物流金融模式、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等,从而切实保证物流金融企业在互联網的趋势下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万晓敏,米娜.用“互联网+物流金融”思维破解行业困局[N].现代物流报,2017-07-05.

[2] 谢泗薪,闫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基于“互联网+”的物流金融创新发展战略研究[J].价格月刊,2017(9):67-72.

[3] 程鹤.“互联网+”下物流金融创新模式的研究[J].江苏商论,2018(6):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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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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